规划局“半价团购房”是一种集体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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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3:52

普通人半价团购一顿饭、一件衣服、一张电影票就很开心了,有人却能半价团购房子,这是怎样一种“本事”?

据报道,西安市规划局在长庆坊二期“团购”191套住房,价格不到周边商品房售价的一半。业主跟开发商发生纠纷,维权时在开发商办公室发现并拍摄到一张规划局关系房表格,进而向媒体爆料。媒体拿到的一份*判决书显示,这批团购房的销售均价为4495元/平方米,而周边商品房销售价格普遍在一万元以上。

媒体还拿到了一份该小区的车位目录,对照住宅目录和车位目录,参考西安市规划局网站上公布的人员信息,发现至少有十多位局领导、区县分局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与名单上的姓名一致。其中多人都是两个连号车位,既有西安市规划局前任领导,也有现任领导。

最新消息,西安市纪委监委已成立专项调查组介入调查,将根据调查情况,及时发布有关信息。相信这起“半价团购房”事件,很快就会水落石出。

需要指明的是,一旦查实,这就是赤裸裸的集体*。买卖超低价团购房,就是行贿受贿,不能拿“内部福利”进行遮掩,也没必要说什么“隐性*”。*就是公职人员利用手中职权非法收受好处,不管参与者是一个人还是一个部门,收受的是房子还是现金,性质都是一样的。

“半价团购房”固然不是白送房子,但如此“优惠”的价格仅仅是因为“量大从优”吗?买一半送一半跟直接送房并没有本质区别。必须明明白白地当做*来查处,才能打消参与者的侥幸心理。

公务员低价团购房本来就是*现象,但是长期以来被许多地方当做内部住房福利。因为团购房往往人人有份,所以会给参与者法不责众的预期,组织者甚至会赢得“体贴下属”的美名。这种有意无意的认知偏差早就应该纠正了。集体*就应集体问责,而领导者、组织者、得利更多者理应承担更大责任。

房价是每个家庭都会面临的难题,公职人员没有任何权利近水楼台先得月。因为他们拿来与开发商交换的“资源”都是公共资源,不能监守自盗。

在调查“半价团购房”背后*的过程中,要重点关注西安市规划局给开发商提供了怎样的“帮助”,才换回这么多实打实的好处。其中是否存在滥用职权,有没有给第三方造成危害,都应该调查清楚。报道显示,因工商部门通过登记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开发商于2017年4月5日就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要谨防因开发商“失联”使这件事烂尾。

“半价团购房”极大伤害了公众内心的公平感,是地方*权力异化的产物。严查其中的*,才能重塑地方*的公信。

来源:澎湃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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