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思院的文思使的设置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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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1:10

正因为如此,自宋初以来虽然有文思使的设置,却不许其过问本司之事。那么,文思使在宋代到底属于何种性质的官职呢?关于这一点,著名史学家胡三省明确指出:文思使,“宋以为西班使臣,以处武臣。”即作为武臣一种迁转之阶。“初犹有正官充者,其后但以检校官为之,或领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刺史。”如折惟昌,咸平二年九月,破言泥族,“焚其器甲、车帐,俘斩甚众。以功领富州刺史,改文思使。”折惟昌便是以正官充任文思使,用来表示其官阶之高下。文思使在唐代为宦官充任的内诸司使之一,延至宋代亦有以宦官充任此官者,如宦官邓守恩,宋真宗时任修河钤辖,因修河有功,自如京使“迁文思院使”。宦官李舜举,熙宁中,“以文思院使领文州刺史、带御器械。”宦官高居简,在宋神宗时,以文思使领忠州刺史。实为遥领刺史。这种情况的出现,遂导致了文思使与文思院完全脱钩,成为一种与文思院毫不相干的官阶,此处就不再详述了。
关于唐代文思院的职能,前面已经论到了,即掌管金银器的制作。至宋代仍然沿袭了唐代的这一职能。但却有许多发展变化,职能较之唐代要复杂得多,当然这一切有一个渐进的过程。正因为文思院职掌复杂多变,所以连清代学者都说:“文思院使不详所掌”。 南宋时期文思院的发展最为迅速,绍兴三年,铸印司并入文思院。这种合并是合理的,因为文思院本来就负有制作玉册、金宝之责,《朝野类要》卷1对此有详细记载:“所谓册者,条玉为之,红线相联,可以卷舒,字皆金填之,或谓玉以研石代之。所谓宝者,印章也。并文思院供造。”当然这里所谓的“宝”,是指皇室所用的印章,百官之印则不能这样称呼,否则便是僭越。文思院既然有这样的职能,将铸印之事并人亦在情理之中。如建炎时,镇江府因战乱失去了官印,长期以来以观察使印代之。淳熙十二年(1185),上奏朝廷,命文思院铸印一钮赐之。绍兴三年,还将绫锦院并人文思院。文思院本来就负责给皇帝后妃制作服饰冠冕,包括皇子的服饰制作亦在其内,如“绍兴三十二年十月,礼官言:‘皇子邓、庆、恭三王,遇行事服朝服,则七梁额花冠、貂蝉笼巾、金涂银立笔、真玉佩,绶,金涂银革带,乌皮履。若服祭服,则金涂银八旒冕,真玉佩,绶,绯罗履袜。’诏文思院制造。”便是一例。绫锦院掌绫锦绢之织造,将其并人文思院,有利于统筹兼顾,方便生产。实际上文思院制作的服饰不仅仅限于供给皇室,也负责一些特定的服饰或者丝罗类物品的制作。如绍熙元年(1190),太常寺奏请祭祀秀安僖王的祭器、祭服,由文思院制造提供,得到了宋光宗的批准。另据《武林旧事》卷2《立春》载:“是日,赐百官春幡胜,宰执亲王以金,余以金裹银及罗帛为之,系文思院造进,各垂于袱头之左,人谢。”其实文思院为朝廷诸司所造的物品还很多,现将绍兴六年正月文思院奏报的所造物品清单罗列如下,据《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九之三”载:
本院所造天宁、乾龙、天申、圣节、功
德疏,金镀银轴,销金复帕缥带。学士院取
造绫罗纸及应抛降料造御炉,内司应奉旧用
镀金名件,祗候库依格支赐班直、行门等诸
色浑间金镀银腰带,国书匣合(盒),铸节
度承宣观察使以上牌印,依法式合用镀金画
造随身宝册、缕金缥子……
综上可见,文思院所造物品不仅复杂多样,而且也不仅限于为宫廷制作,朝廷诸司所需物品凡需要统一制造的,也多由文思院负责。 据《辽史》卷48《百官志四》记载:其中京置有文思院,并有文思使的官职。西夏亦置有文思院。“其制多与宋同”。元朝虽然没有文思院的设置,却一度使用过宋文思院所制的小口斛,“以宋一石当今七斗故也,是则元之斗斛,又大于宋也。”明朝也置有文思院,与宋朝一样隶属于工部,置有文思院大使一人、副大使一人为正副长官。所不同的是,明代的文思院大使、副大使地位较低,分别为正九品和从九品。其地位与宋代的提辖文思院不可同日而语,宋代以此官为储才之所,其品阶视所带寄禄官而定,任满外补则可以为知州或杂监司,内补则为寺监丞,或为秘书省官。宋光宗后地位虽然有所下降。外补时至少也可为通判之类。比之明代无疑要高出许多。正因为明代文思院使地位低下,甚至一度以工匠为副大使。如“帝践位甫逾月,即命中官传旨,用工人为文思院副使。自后相继不绝,一传旨姓名至百十人,时谓之传奉官。”这里所谓的“帝”,指明宪宗。能获得任命者自然皇帝宠信之人。这些都是明制与宋制的不同之处。此外还要说明是,明代由于中官弄权舞弊,将手伸到了文思院,干预其事务,致使文思院冗员甚多,虚耗资财,贪污盗窃成风,引起朝中清议的极大不满。迫使皇帝数次下令裁汰冗员,整顿院务,然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故清朝建立后。在许多制度上仿效明制,但却没有再设置文思院,这恐怕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现文思院位于西安市书院门65号,陕西省文物总店一楼,主营仿唐金银器,欢迎光临!
神宗熙宁三年(1070)定制,以文、武臣各一人为监官。元丰(1078-1085)改制,归少府监。南宋初,随少府监归隶工部,置提辖及监官。西夏置,职掌同北宋,以文思使为长官。金朝改置文思署。明朝复称文思院,属工部都水司,主管进行舆辇、册宝、法物和各种器服所需金银犀玉、金彩绘素等装饰品之制造和供应事宜,设大使、副使领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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