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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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4:20
是的,必须由信用证中指定的受益人签发。
UCP600对商业*的要求:
A. 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商业*:
1)必须在表面上由信用证指定的受益人为抬头开
2)必须作成以信用证申请人为抬头
3)无需签署
B. 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银行可拒绝接受其金额超过信用证允许金额的商业*。C.商业*中货物的描述必须与信用证中的描述一致。在一切其它单据中,货物描述可使用与信用证中对货物的描述无矛盾的统称。
拓展资料
商业*(SCcommercial invoice),是卖方开立的载有货物名称、数量、价格等内容的清单,作为买卖双方交接货物和结算货款的主要单证,是进口国确定征收进口关税的依据,也是买卖双方索赔、理赔的依据。
1、卖方栏目要按合同和信用证的规定填写名称和地址的全称。一般名称和地址要分行打。
2、买方栏目又称*的收货人或抬头人。当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时,商业*必须以信用证申请人为抬头,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跟单托收业务,*上的收货人应根据合同所列买方或指定名称缮制,并列明详细地址。
3、*号码。*号码由出口商自行编制,一方面便于出口商的查寻,同时又代表了全套单据的号码和某批货物,所以,在缮制时不能遗漏。如缮制汇票时的号码就是按*号码填写。
4、*日期。*的出票日期,信用证方式一般在信用证开证日期之后,装运日期之前,或至少在交单或有效期之前。
5、信用证号码。按信用证填写。
6、信用证日期。按信用证填写。
7、开证行。填写信用证的开证行。
8、合同号码,应与信用证上所列的一致,须在*上列明,若一笔交易有几个合同号码,都应打在*上。
9、合同日期。为订立合同的时间。
10、起运地。按信用证规定填写,并与提单所列明的一致。
11、目的地。按信用证填写,同时要注意目的地的规定要明确具体,不能笼统;有重名的目的地后面要加打国别。
12、运输工具。在得到海运公司或运输代理的配载通知后,按其配载内容列明运输工具和航次。
13、唛头。凡是信用证上规定唛头的,必须逐字逐行按规定缮制,并与其他单据的唛头相一致。信用证中没有规定唛头的,则按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唛头或买方已提供的唛头缮制;如果都没有规定的,则由卖方自行设计,并注意单单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