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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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1 13:54
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一般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在案件审理前就下落不明的。比如一些离婚案件,由于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要求离婚的,*只能按法律程序公告送达法律手续,缺席判决。审理阶段和执行阶段都无法找到被执行人。
第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下落不明的,比如有的被告在开庭审理时出庭应诉,但到送达法律文书时却找不到人了,这种情况往往是被告预见到*将作出对其不利的裁判而隐匿起来,以拖延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
第三,在判决生效后执行过程中下落不明的,由于判决等法律文书对其不利,被执行人企图逃避法律责任,一躲了之,有的甚至全家一起外出,这种情况在*执行案件中,占到了较大的比例。
针对以上情况可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对具有人身性质的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案件的执行。比如对缺席审判离婚后抚育费案件的执行,权利人可以要求以被执行人离婚后分得的财产来抵偿孩子的抚育费,
第二,对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案件的执行。执行人员应在工商局详细调查其工商登记状况,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虽然被执行人住所地无法寻找,但这些公司往往存在出资不实的问题,依法可以追加出资不实者在不实范围内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对被执行人为自然人下落不明案件的执行。申请执行人积极寻找被执行人的下落,要重视做被执行人家属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其认识到不履行义务的后果,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要善于运用法律,及时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及调查了解被执行人是否有到期债权等,及时予以保全。对被执行人的房产,更应查封,以避免其出卖;在穷尽各种手段之后,如果仍然无法执行的,可以征得权利人的同意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发给权利人债权凭证或中止裁定书,等具备条件时再恢复执行。此外,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下落不明,送达执行通知书、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又是必经程序,只有通过公告送达来解决,公告一次一般都是两个月。
自然人下落不明,其他具体方法真心没有,我手头上也有这样的案子。
希望你能满意!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1 13:54
公告,*有这个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