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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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2 21:12
不离婚一般是不可以分割财产的,但是如果有以下两种情况的,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在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6、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
7、公司企业的出资额、股份以及个人独资公司;
8、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9、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10、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11、一方对婚后取得财产主张属个人财产但是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的财产;
12、其他婚后应归双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