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劳动监察大队电话谁有啊?急求!!!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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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8 15:24

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025-86590900 南京市水西门大街61号 210017

南京市玄武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25-83368144 南京市珠江路275号3-4室 210018

南京市白下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25-84688620 南京市瑞阳街18号 210006

南京市泰淮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25-52852000 南京市中华路505号401室 210017

南京市建邺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25-868870 南京市嵩山路18号三楼 210004

南京市鼓楼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25-83230054 南京市山西路67号世贸大厦718室 210009

南京市下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25-58591768 南京市热河南路152号 210011

南京市浦口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25-58153000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泉路6号 211800

南京市栖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25-85327130 南京市迈皋桥华电路15号 210028

南京市雨花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25-52883431 南京市雨花东路1号 210012

南京市江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25-52168110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镇竹山路311号 211100

南京市六合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25-57759653 025-57068205 南京市六合区延安北路82号 211500
高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25-57326011 南京市高淳县固城湖北路51号 211300

溧水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25-57207067 南京市溧水县永阳镇中山路3号 211200

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25-581184

南京市高新区丽景路2号A座1103室 210061 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25-85800876 南京市新生圩新港大道100号 210038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8 16:42

可以打12333全国统一的
南京劳动监察大队的是:86590900 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025-86590900 南京市水西门大街61号 210017

南京市玄武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25-83368144 南京市珠江路275号3-4室 210018

南京市白下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25-84688620 南京市瑞阳街18号 210006

南京市泰淮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25-52852000 南京市中华路505号401室 210017

南京市建邺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25-868870 南京市嵩山路18号三楼 210004

南京市鼓楼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25-83230054 南京市山西路67号世贸大厦718室 210009

南京市下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25-58591768 南京市热河南路152号 210011

南京市浦口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25-58153000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泉路6号 211800

南京市栖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25-85327130 南京市迈皋桥华电路15号 210028

南京市雨花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25-52883431 南京市雨花东路1号 210012

南京市江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25-52168110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镇竹山路311号 211100

南京市六合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25-57759653 025-57068205 南京市六合区延安北路82号 211500
高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25-57326011 南京市高淳县固城湖北路51号 211300

溧水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25-57207067 南京市溧水县永阳镇中山路3号 211200

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25-581184

南京市高新区丽景路2号A座1103室 210061 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25-85800876 南京市新生圩新港大道100号 210038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8 18:17

可以拨打12333投诉有关劳动纠纷的事项,12333是全国统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咨询投诉电话,大多数地区是24小时人工服务。如需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电话,需要拨打114进一步咨询。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8 20:08

可以打12333全国统一的
南京劳动监察大队的是:86590900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8 22:16

工作一年了,说好包年的,结果提前放假一个月,然后扣两个月工资,说明年到工地上班给我们,我们不去这钱就不给了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9 00:41

不要打,不要打态度差的要死,直接报警。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9 03:22

起诉后多少天有结果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9 06:20

年前13个人的工资有四万多到现在老板都不给也不接电话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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