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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06:2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07:37
侵犯著作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如误认为他人作品已过保护期而复制发行,或虽系故意,但由于追求名誉等非营利目的的,则不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文化市场的管理秩序,又包括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著作权,还包括著作邻接权人对其传播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所谓“著作邻接权人”是指作品传播者,如图书、报刊、录音、录像制品出版者、艺术表演者等等;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完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07:37
我记得我初中时*课有个典范的问答题,基本必考
他的答案的第一就话必须是:
违法和犯罪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但是换句话不犯罪不意味着不违法
这么说你明白了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07:38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纵横法律网-江苏苏商律师事务所-赵勇律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07:38
你好。
(一)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主要包括演绎作品、汇编作品、影视作品、委托作品、美术作品。小摊、小卖部卖的东西如果不是作品,就不需要授权,也不存在著作权问题。
(二)但是有件事你没说错,我们国家的著作权保护十分微弱,如果完善的话,看视频的网站、看小说的网站、看电影的网站、听歌的网站、卖盗版碟的店基本都要被关闭。
(三)此外,著作财产权的保护年限是五十年,因此保护期一过,可以被自由复制、发行、出租等等。如果是五十年前的作品,现在就可以不受这些*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07:39
你说的侵犯著作权罪是《刑法》里的一个罪名,所以你说的犯罪是指明确违反刑法的行为,况且商店,小卖部卖的书如果不是盗版的,那就谈不上违法了,并且个人很赞同lele602203说的,你可以结合着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