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所得申报失败,扣缴单位无有效的税费种认定信息怎么处理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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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17:50

出现提示纳税人本属期无对应税费种认定信息的情况有如下两种:

1、如果已经做过税费种认定

点击系统设置右上角企业管理,查看下登陆的企业信息是否正确。

2、未做过税费种认定

需要到税务大厅核实以下登记项目:

(1)认定时间:必须是当前税款所属期或以前月份。

(2)征收代理方式:必须是“代扣代缴”(请注意:不是代收代缴)

(3)征收项目:个人所得税。

(4)征收品目:工资薪金所得(或其他申报的应纳所得)。

以上即为出现提示纳税人本属期无对应税费种认定信息的两种情况。

扩展资料

申报税务机关的选择:

一、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二、如果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三、任职受雇单位的,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四、如果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税申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17:50

出现提示纳税人本属期无对应税费种认定信息的情况有如下两种:

1、如果已经做过税费种认定

点击系统设置右上角企业管理,查看下登陆的企业信息是否正确。

2、未做过税费种认定

需要到税务大厅核实以下登记项目:

(1)认定时间:必须是当前税款所属期或以前月份。

(2)征收代理方式:必须是“代扣代缴”(请注意:不是代收代缴)

(3)征收项目:个人所得税。

(4)征收品目:工资薪金所得(或其他申报的应纳所得)。

以上即为出现提示纳税人本属期无对应税费种认定信息的两种情况。

扩展资料

综合所得的申报地点:

(一)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二)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四)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税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这样申报(延伸阅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17:51

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确认下自己个税税种里面的纳税期限是月/季/年度,然后确认自己申报的频率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17:51

综合所得申报失败,扣缴单位无有效的税费种认定信息,怎么填这个太技术性太强了?这个可能是税务部门应该能够弄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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