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1:05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8 05:5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期优先股 2016 年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优先股代码:360013
优先股简称:光大优 1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5.30 元(税前)
最后交易日:2016 年 6 月 23 日
股权登记日:2016 年 6 月 24 日
除息日:2016 年 6 月 24 日
股息发放日:2016 年 6 月 27 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首期优先股(以 下简称“光大优 1”,代码 360013)2016 年股息发放议案,已经本行 2016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 下:
一、光大优 1 股息发放
1、发放金额:本次股息发放的计息起始日为 2015 年 6 月 25 日, 按照光大优 1 票面股息率 5.30%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 5.30 元(税前),合计人民币 10.6 亿元(税前)。
2、发放对象:截至 2016 年 6 月 2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
光大优 1 股东。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最后交易日:2016 年 6 月 23 日
2、股权登记日:2016 年 6 月 24 日
3、除息日:2016 年 6 月 24 日
4、股息发放日:2016 年 6 月 27 日
三、派息实施方法
1、全体光大优 1 股东的股息由本行自行发放。
2、对于持有光大优 1 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
缴纳,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 5.30 元。其他股东股息所得税 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咨询
1、咨询机构:本行资本与证券事务管理部
2、咨询电话:010-63636723, 010-63636725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7 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8 05:50
1、发放金额:按照光大优 1票面股息率5.30%计算,每股发放
现金股息人民币5.30元(税前),合计人民币10.6亿元(税前)。
2、发放对象:截至2017年6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光大优1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