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1:09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1 13:52
没有具体规定。商业贷款是可以转公积金贷款的,但商业住房贷款要想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不是那么容易。所以,申请人在确定使用商贷或者公积金贷款时,应该根据自己的情况加以认真考量,谨慎决定。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1 15:10
同时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公积金余额可以还商贷,但是需要向银行申请,分月还和年冲。月还款是每月用缴纳的公积金还贷款,但账户余额要有12个月公积金。年冲是每年一次将账户余额公积金冲抵本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1 16:45
这个不是不可以的,你已经绑定了其他的贷款项目,所以公积金只能现在供应你绑定的这个,如果想利用公积金去还款,别的话你有多余的公积金,你可以把它取出来,转到卡里,转到卡里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1 18:36
不可以,公积金是为了改善住房条件的,不可以用于别的用途,还商业贷款更是不可以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1 20:44
不可以。公积金只能用在房屋买卖和装修,租借房子上。而你现在变还商贷了就不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