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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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3 08:19
若拍卖物是*应税货物就包含*,若为免税货就不包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在1999年3月11日由国家税务总局颁布。
对拍卖行受托拍卖*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4%的征收率征收*。拍卖货物属免税货物范围的,经拍卖行所在地县级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免征*。
扩展资料:
*的征收范围:
1、一般范围
*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2、特殊项目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货物期货交VAT,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业务;
(4)寄售业销售委托人寄售物品的业务;
(5)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的业务。
3、特殊行为
视同销售:以下八种行为在*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
(1)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
(2)代他人销售货物
(3)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3 08:2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复函》(国税函〔2005〕869号)第二条规定,无论拍卖、变卖财产的行为是纳税人的自主行为,还是人民*实施的强制执行活动,对拍卖、变卖财产的全部收入,纳税人均应依法申报缴纳税款。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不缴纳营业税。
因此,企业对该项房产的拍卖收入应依法申报缴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3 08:20
法拍卖xx所有税费是受让人(买家)承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