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参加人指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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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6 04:46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参加人包括行政诉讼当事人和行政诉讼代理人。

原告与被告及资格转移行政诉讼中的原告,是指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只有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侵犯时,才有权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是自己而是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但是,行政诉讼法还规定,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如果死亡,他的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果终止(如被解散、撤销或者与其他法人、组织合并等),承受其权利的法人和组织可以提起诉讼。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更好地保障被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是指被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机关(包括由法律、法规授予某种行政管理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因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被起诉,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情况比较复杂。行政诉讼法对于在各种情况下如何确定被告,作了如下规定: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未经申请行政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②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③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④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⑤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⑥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第三人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因行政案中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申请参加或者由人民*通知其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行政诉讼中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例如,土地管理机关把某块土地的使用权分给了甲和乙,而乙认为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应全归自己,对土地管理机关的决定不服,向人民*起诉。人民*审理此案后,如果撤销土地管理机关的决定,就会影响甲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甲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通知其参加诉讼。

诉讼代理人在行政诉讼中,以一方当事人(被代理人)的名义,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进行诉讼活动,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人,称为行政诉讼代理人。行政诉讼代理人包括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我国行政诉讼法中关于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规定,大体上相同于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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