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条上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长时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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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保证人)的责任,就是指保证人保证期间向债权人承担的责任。
保证人,有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二种。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或未约定给付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或未约定给付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什么是“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或未约定给付期间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一,是指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指指;
二,或未约定给付期间的;
三,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是指债权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或依法诉讼之日起六个月内。
例1;债权人(甲)借款给债务人(乙)人民币10万元没有约定还款日期,(丙)为保证人。借款半年后,甲向乙主张10天后偿还全部借款(要有证据),乙10天后未还,又过了6个月,甲向*起诉乙还款,丙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丙)不承担保证责任。
例1;债权人(甲)借款给债务人(乙)人民币10万元没有约定还款日期,(丙)为保证人。(甲)向*起诉(乙)还款,过半年后又追加(丙)为保证人,保证人(丙)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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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保证人)的责任,就是指保证人保证期间向债权人承担的责任。
保证人,有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二种。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或未约定给付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或未约定给付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什么是“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或未约定给付期间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一,是指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指指;
二,或未约定给付期间的;
三,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是指债权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或依法诉讼之日起六个月内。
例1;债权人(甲)借款给债务人(乙)人民币10万元没有约定还款日期,(丙)为保证人。借款半年后,甲向乙主张10天后偿还全部借款(要有证据),乙10天后未还,又过了6个月,甲向*起诉乙还款,丙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丙)不承担保证责任。
例1;债权人(甲)借款给债务人(乙)人民币10万元没有约定还款日期,(丙)为保证人。(甲)向*起诉(乙)还款,过半年后又追加(丙)为保证人,保证人(丙)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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