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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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08:21
驻日美军泛称根据美日安保条约第六条而驻留在日本国内的美*.队。
司令部设于东京都西部的横田空军基.地,前身由同盟国占领军构成,现在则全为美军,但是现在的陆军并无设置装甲部.队。实际上驻留军不把自卫队作为假想敌,而是视作亚洲军事基.地的重大价值。
《日美安全保.障条约》
签订人:日本首相吉田茂、美国国务卿艾奇逊
日本国和美利坚合众国之间的相互协力及安全保.障条约
日本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希望加强两国间的传统友好关系,并且拥护民.主主.义的诸原则,个人的自.由及法.制,进一步促进两国间的密切的经济合作,经济的安定和福利的改善。两国再次确认对于联合国宪.章的目的和原则的信念以及和全世界所有政.府和人.民一道和平地生活的愿望。两国确认保有联合国宪.章所制定的个别或集体的自卫权。两国为了维护远东地区的国际和平与安全,决定缔结此条约。协定如下:
第一条 维护和平的努力
缔约国遵守联合国宪.章的规定,通.过以和平手段解决各自的国际纷争,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及正义。即便是为了保持领土完整和政.治的独.立,也应该慎重使用以武力威吓,武力行使及与联合国的宗旨不相符的方法。缔约国和其他爱好和平的国.家一起,为了能够使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联合国宗旨得到更加有效地执行,努力加强联合国组.织。
第二条 经济合作的促进
缔约国通.过强化其自.由的诸制.度,促进作为这些制.度的原则,改善安定和福利条件,为和平友好的国际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做出贡献。缔约国努力消除彼此间的差异,促进两国间的经济合作。
第三.条 自卫力的维持发展
缔约国通.过个别及相互的合作,持续有效的自助和相互援助,发展和维护在宪.法规定的基础上的各自的抵.抗武力攻击的能力。
第四条 随时协议
缔约国就本条约的实施随时进行协议。另外,在日本国的安全和远东地区国际和平与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在缔约国的任何一方的要求下随时可以进行协议。
第五条 共同防卫
各缔约国宣誓在日本国施政的领域下,如果任何一方受到武力攻击,依照本国宪.法的规定和手续,采取行动对付共同的危险。
前记的武力和作为结果所采取的全部措施必须按照联合国宪.章第51条的规定立即报告联合国.安理会。这些措施在联合国.安理会采取了某些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措施之时必须停止。
第六条 基.地的许可
为了对日本国的安全及维持远东的国际和平与安全做出贡献,允许美国的海,陆,空三军使用日本国内的设施及区域。
关于前记的日本国内的设施,区域及驻日美军的地位问题,遵照以代替1952年2月28日在东京签署的日本国与美国的安全保.障条约的第3条为基础的行政协定的个别协定及其他已达成的协议。
第七条 与联合国宪.章的关系
本条约不得被理解为对依照联合国宪.章所规定的缔约国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对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联合国的责任产生了影响。
第八条 批准
本条约必须经依照日本国和美国宪.法上的手续的批准。两国在东京互换批准书时生效。
第九条 旧条约的失效
1951年9月8日在旧金山市签署的日美安保保条约在此条约生效之时失效。
第十条 条约的终了
本条约是为了维护在日本的国际和平与安全所制定的具有联合国措施效力的充分的规定。到日美两国承认的期限为止拥有效力。
该密约由外务事务次官等外务省核心官僚管理并交接,曾依照官僚方面的判断告知过桥本龙太郎、小渊惠三等部分首相和外相。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08:21
自己小弟吗想驻扎多少就驻扎多少,而且在亚太有这强烈的存在感,时不时的恶心一下别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08:22
微红在日本驻扎那么多军队,主要是牵制俄罗斯和中国和监视俄罗斯和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