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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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9 13:31
加强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治理是根本。针对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的新特点,各有关机关和有关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在制度建设方面,电子商务法已经施行,专利法、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工作积极推进。
在多元共治方面,先后设立3家知识产权专门*和3家互联网*,积极探索完善适应互联网环境的知识产权司法裁判方式;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全面强化;相关企业积极承担知识产权保护平台责任。
在技术保护方面,互联网*建成电子证据平台,相关企业运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探索解决涉网知识产权案件存证、固证、线上质证难等问题,取得积极成效,正在走出一条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现代信息技术优势有机结合的新路。
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有其复杂性与特殊性,使其保护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同时,我国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互联网用户规模庞大,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实践经验丰富,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三条 依法禁止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不受本条例保护。
权利人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不得违反*和法律、行*规,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八条 为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或者国家教育规划,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已经发表作品的片断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制作课件,由制作课件或者依法取得课件的远程教育机构通过信息网络向注册学生提供,但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