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格物致知”这个成语的意思?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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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5:43

推究事物的原理,从而获得知识。

中国古代哲学的认识论命题.朱熹承认接触事物(格物)是获得知识(致知)的方法,但又认为心被人欲所蒙蔽,所以知识不够完备。只要通过格物的功夫去掉人欲,对于天地万物之理就无所不知了。颜元把格物解释为“犯手(动手)实做其事”,认为“手格物而后知至”,肯定行先于知,这是朴素的唯物主义反映论的观点。

格物致知 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乃儒家专门研究事物道理的一个理论,已失佚,源于《礼记‧大学》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论述的"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此段。

但《大学》文中只有此段提及"格物致知",却未在其后作出任何解释,也未有任何先秦古籍使用过"格物"与"致知"这两个词汇而可供参照意涵,遂使"格物致知"的真正意义成为儒学思想的难解之谜。《现代汉语词典》2012年发行的第六版将"格物致知"解释为:"推究事物的原理,从而获得知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5:43

  物致知这个成语家喻户晓,是中国古代认识论的重要命题,对古代科学发展从思想上有所影响,其基本意思是说:考察事物,获得知识。

  这一词语最早见于先秦经典《礼记·大学》,是该书所提出的儒者求学八阶段的初始两个阶段:“古人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格物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这一段话,是儒家学派为实现自己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而提出的阶段性行为目标。这一程序性行为纲领的起始就是格物致知。由此可见格物致知在儒家学说中的确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格”、“物”在古代用法均很广泛,这一段话,在孔子时代大概并不难解,孔氏本人未做解释,孔门弟子对格物致知含义亦未阐发,这导致后人在理解格物致知含义时出现很多歧义,每个人都想依据自己的哲学倾向对之做出合乎己意的解释,这就使得在此问题上,真正出现了百花齐放局面。

  由此,我们今天倘要明白格物致知原意,就要把它放在产生《礼记·大学》的时代,参考儒家其他经典,尤其是孔子的认识论思想,综合加以考察。据后人的研究,《礼记·大学》主要表述了孔子及其弟子曾子之意,而孔子在当时即以博物著称,知道很多别人不知道的事情,这自然与其治学方式有关。在另一儒家经典《中庸》中,孔子的孙子子思指出了儒家所主张的获取知识的方式,叫做“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孔子之所以博学,其治学方式不能有异于此。由此,《中庸》的强调可以看做是对格物致知学说的注解。即通过广泛学习,细致研究某事某物,并身体力行,脚踏实地去实践体会,就可以获得真知。所以,格物致知强调的是通过对事物的考察、检验或穷究,来获取正确认识,这可以认为是其本来的含义。

  这一理解与古文献并不相悖。古代“格”字用法很广,其中有训为“量度”的。《文选》载鲍照《芜城赋》:“格高五岳”。李善注引《苍颉篇》:“格,量度也”。也有训为“正”或“检”的,《尚书·周书·冏命》:“……绳愆纠谬,格其非心”。孔氏传曰:“弹正过误,检其非妄之心”。这些用法均可转义为“考究”、“考察”或“检验”。由此,《辞海》对格物致知的解释是:“谓穷究事物的原理而获得知识”。这一解释不为离谱。

  汉儒郑玄注解说:“知谓知善恶吉凶之所终始也”。“格,来也;物,犹事也。其知于善深,则来善物;其知于恶深,则来恶物。言事缘人所好来也”。这一注解有两点不可取:其一,它缩小了“知”的范围,认为“知”仅限于“知善恶吉凶之所终始”,而在《大学》中,没有这样的*;其二,它颠倒了“格物”与“致知”的因果关系,认为“格物”是由“致知”所致。无独有偶,这样的观点也得到后人响应,例如宋代杨时即曾强调说:“致知必先于格物”。

  宋代是谈论格物致知比较多的朝代。一代名儒司马光,曾专门作《致知在格物论》,畅述己意。他首先指出:“人情莫不好善而恶恶,慕是而羞非。然善且是者盖寡,恶且非者实多。何哉?皆物诱之,物迫之,而旋至于莫之知;富贵汩其智,贫贱翳其心故也”。从这种认识出发,他解释格物致知说:“《大学》曰:‘致知在格物。’格,犹扞也,御也。能扞御外物,然后能知至道矣”。他批评郑玄说:“郑氏以格为来,或者犹未尽古人之意乎?”司马光强调要抵御物质生活的引诱,认为这样可以保持一个人的高风亮节,不为物欲遮蔽自己的聪明才智。此说当然有其不可磨灭之处,但亦未必合乎古人原意。他与郑玄一样,在此问题上都“师心自用”了。

  “格物致知”到了宋代,被朱熹提到了特别崇高的位置。朱熹认为,《大学》一书缺了对格物致知进行解释的一章,他补上了这一章。朱熹增补的内容是:要获得知识,必须考察事物,以求认识事物的理。任何事物都有理,任何人都有一定的知识。求学者应该把心中已知的理作为基础,进一步努力,以求达到认识的顶点。经过长期努力,会达到这样一个境界,好像突然之间明白了一切,这就是认识的顶点。

  朱熹所说的事物,包括自然界的事物,但主要是社会事物,包括读书和待人接物。比如考察如何孝顺父母,如何忠诚于君主等等。陆九渊和王守仁认为,心既然是理的凝聚,心也就是理,因此,要认识理,不必去考察外界事物。王守仁甚至认为,我心中固有良知,把这良知推广到事物,就是格物。

  在格物致知学说上对后人影响较大的是宋明理学,其中主要可分为两派,程(颢、颐)朱(熹)一派和陆(九渊)王(阳明)一派。程朱等人释格物致知为“即物穷理”,二程说:“格犹穷也,物犹理也,若曰穷其理云尔。穷理然后足以致知,不穷则不能致也”。(《程氏粹言》卷一)朱熹说:“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大学章句·补传》)这里的“即物穷理”,是要求人们运用已知的知识,深思客观事物,达到自己内心的豁然领悟。它所强调的是一种内省式的思考过程。朱熹说:“《大学》设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格物,此为知之至也”。(《大学章句·补传》)显然,朱熹所追求的是通过“即物”,达到自己内心的豁然贯通,而不是对客观事物具体内涵、特征的掌握。

  王阳明实践过朱熹这套方法,他坐在自己窗前“格”院子里的竹子,冥思苦想七昼夜,仍然不得要领,人也累病了。他不去反思自己格物方法的不当,反而走得更远,连物也不格了。他说:“天下之物本无可格者,其格物之功,只在身心上做”。(《传习录下》)“若鄙心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而为一也”。(《传习录中·答顾东桥书》),显然,他所说的“致知格物”,不是要通过研究客观事物获得知识,而是要把“心”的“良知”和“天理”强加到事物上去,使事物与“心”、“良知”、“天理”相符合。这样的“格物致知”,不会促进科学发展。

  宋明理学对“格物致知”的发挥,在后世也有人表示反对。例如颜元就公开批评朱熹说:“朱门一派,口里道是即物穷理,心里见得,日间做得,却只是读、讲、论……其实莫道不曾穷理,并物亦不能即,半日静坐,半日读书,那曾去格物”。(《习斋记余·阅张氏王学质疑评》)颜元主张格物要亲自动手,实地去做,不能离物而空洞地“穷理”。这样的格物致知,有利于科学的发展。

  实际上,因为格物致知学说具有研究客观事物以获取知识的含义,一些重视研究自然的有识之士也借用这一口号,赋予它新的内涵,用以阐发自己的思想。例如王夫之即曾这样说过:“密翁(方以智)与其公子为质测之学,诚学思兼致之实功。盖格物者,即物以穷理,唯质测为得之。若邵康节、蔡西山,则立一理以穷物,非格物也”。(《搔首问》)王夫之所提到的“质测之学”,是方以智的创举,它的中心内容是要求以实证方法研究自然现象。王夫之认为只有质测才是真正的格物致知,这赋予格物致知学说以崭新含义,标志着这一术语已经进入自然科学范围。

  随着明末清初科学技术的传入,中国人研究自然现象的热情也高涨起来。这时人们谈论格物致知,很多情况下都意味着研究自然以获取知识。古老的格物致知学说获得了新生,成了人们从事科学研究的理论根据。清末翻译的西方科技书籍,有些径以“格致”名之。格致一词成了声光化电等自然科学部门的统称。鲁迅先生在《呐喊自序》中写道:“在这学堂里,我才知道在这世上,还有所谓格致、算学、地理、历史、绘图和体操”。他所说的格致,就是指的这些自然科学。在中国传统科学与西方科学技术合流过程中,格物致知学说以独特方法参与并加速了这一过程,从而在科学技术史上取得了一席永久立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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