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里的“五禁止、十不得”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17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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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2-03-18 03:18

移动存储介质不得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涉密计算机不得使用无线键盘和无线网卡;涉密计算机不得安装来历不明的软件和随意拷贝他人文件。

  移动存储介质包括u盘、移动硬盘、软盘、光盘、存储卡在内的具有体积小、容量大特点并且可以作为信息交换的一种便捷介质。由于各应用单位缺少针对移动存储介质的有效管理措施,致使感染病毒、重要信息丢失、信息泄密等威胁严重困扰着信息安全,从而引发了我们对移动存储介质如何进行安全管理的思考。在信息化的发展过程中,U盘、移动硬盘、手机存储、数码相机、MP3/MP4、各种CF/MD/SD卡以及各类FlashDisk等可移动存储设备,由于使用灵活、携带方便,使它在各级应用中迅速得到普及,而且其储存容量也越来越大,几乎每个员工都拥有。但是在使用便利同时,也有可能给您单位的机密资料外泄带来严重的损失和不可预测的后果,有的甚至直接威胁到了国家的安全。移动存储介质在信息化内部网络中广为使用,由于信息交互时存在内外介质交叉使用的现象,使移动存储介质成为物理隔离的内部网络与互联网的桥梁。而移动存储介质中感染的木马病毒非授权窃取内网的敏感涉密信息,将使国家的信息安全遭受到巨大损失。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8 00:26

五禁止”是:       


一禁止将涉密信息系统接入国际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二禁止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


三禁止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国际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络上的数据拷贝到涉密信息系统;


四禁止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与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移动存储设备混用;


五禁止使用具有无线功能的设备处理涉密信息。

十不得是:


一、涉密计算机不得联接互联网; 


二、涉密计算机不得使用无线上网卡; 


三、涉密计算机不得安装来历不明的软件; 


四、涉密计算机不得让他人使用保管; 


五、涉密计算机不得和非涉密计算机交叉使用存储介质;


六、涉密计算机不得随意淘汰处理; 


七、涉密计算机不得安装摄像头等附加设备; 


八、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存储涉密文件; 


九、不得在非涉密办公设备上处理涉密文件; 


十、不得在手机通话时谈论涉密信息。

【信息安全法】

信息安全法是指维护信息安全,预防信息犯罪的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这是狭义上的信息安全法,广义上的“信息安全法的调整范围应当包括网络信息安全应急保障关系、信息共享分析和预警关系、*机构信息安全管理、通信运营机构的安全监管、ISP的安全监管、ICP(含大型商业机构)的安全监管、家庭用户及商业企业用户的安全责任、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进出口监管、网络与信息安全标准和指南以及评估监管、网络与信息安全研究规划、网络与信息安全培训管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控等十二个方面”。广义的信息安全法的调整对象涉及信息安全的方方面面,其优势在于对信息安全进行了全方位的观察和阐述,其弊端在法律领域内表现为“诸法的混合”,不能形成部门法。而狭义的信息安全法,仅指保障信息安全,惩治信息犯罪的刑事法律,相对而言,目的性更为明确,法律结构也简单凝练,便于立法。从全球各国信息安全立法来看,信息安全法主要是指一种刑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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