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2:26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1 17:34
很明显,你们公司的新劳动合同是不符合《劳动法》的。因为公司搬迁, 员工必须接受公司安排,只是你们公司自己的规定。并不是劳动法的规定。所以如果到劳动局申请仲裁或者打官司的话,你有99%的概率可以打赢,剩下的1%看你的人品。
我有很多同事都是因为公司搬迁到我们公司来的,很多同事都来自济南钢铁。也是因为国家强制性搬迁,因为是污染型企业,必须搬走。他们每个人都拿到了高昂的补偿金。
其实劳动法里有规定,只要公司搬迁,离开你工作的的地市,就必须给予补偿。还有说是,公司搬迁超过原厂地址直线距离十公里以上,员工因为距离远而不能到新厂上班,也必须要给予补偿金。所以,不要担心,如果因为公司搬迁你不能随迁,可以向你们公司要补偿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1 17:35
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完全可以胜诉。随时可以申请的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当然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1 17:35
劳动合同的法律作用,就是为了维护劳资双方的利益,约束劳资双方共同信守承诺。你已签了合同,就是已经同意遵循公司的各项条款,承诺公司要继续为工司工作。你已经被动了,打不赢官司的。如果你不跟着公司搬迁,就是自动离职。若公司经状况尚好,耍赖皮索赔,也许可要到一些人道主义的补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1 17:36
很明显,续签合同的条款必须遵守,如果因企业搬迁,可以要求您一起去新的单位,如果不去,只能自己辞职,肯定没有赔偿,而且,就算是打官司也赢不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1 17:36
这个问题比较难办,你木看清楚就已经签字了,它具有法律效应的。
再有,你有实际困难,应该提前递交离职赔偿申请,这样你后期才有话说……
目前,你想打官司?那你可以有时间,去正规律师事务所咨询。把你困难情况、公司不合理硬性规定、以及你木看全就后期签字等据实说明。看律师有木有帮助你解决赔偿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