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工资按北京市最低工资发放对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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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2 12:31

对呀
1、工伤期间的工资标准,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发放。
2、按规定比例计算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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