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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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权与地方分权:建国后头七年周恩来*与地方关系思想与实践浅析
中国历史上*与地方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关系。正确处理*与地方分权,不仅关系国家发展,而且有时还关乎国家存亡。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十六条规定:“**与地方*间职权的划分,应按照各项事务的性质,由**委员会以法令加以规定,使之既利于国家统一,又利于因地制宜。”1
作为建国后第一任总理,周恩来高度重视*与地方关系问题。他认为*与地方的关系问题,从根本上说就是集权和分权的问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起,周恩来就十分重视正确处理*和地方的关系。1949年12月,他把上下关系作为必须正确解决的新中国经济的六种关系之一。
一、*应向地方进行合理的分权
中国是一个地域广大的多民族国家,各地情况差别很大。地方*由于更接近人民群众,对本地方的事务更熟悉,具有更大的信息成本优势。如果更多地让地方去办理本地方的具体事务,则可能更有效率。
早在建国初期周恩来就充分认识到分权到地方的重要性,在一次讲话中,他从打仗谈到建设,“*同志领导中国*战争,在战略领导上抓得很紧,在战役的组织和战术的运用上就交给下面去办,因为他们最了解具体情况,只有充分发挥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打胜仗。打仗是这样,建设也是这样”。2 周恩来指出,“中心的问题是在*的统一领导下,适当地扩大地方的权限。因为地方比*更加接近企业和事业的基层单位,更加接近群众,也更加容易了解实际情况,适当地扩大地方的权限,就能够更好地把地方上的一切力量,一切积极因素,组织到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来。”3 1951年1月12日,在第六十七次政务会议上讨论水利工作时,周恩来强调要处理好*与地方、统一性与积极性的关系。他说:“苏联专家对中国建设工作的要求有高度的统一。要求统一和要求有计划性,是对的,但这要有个过程,要有时间和步骤。现在地方的积极性很高,对工作又熟悉,若不顾地方的积极性,把*不熟悉的工作骤然集中到*来,就会把工作搞乱。集中与分散,统一性与积极性要恰当注意才好。因统一而妨害积极性是不好的。”4
中国实行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在国家*社会生活中具有统揽全局的重要地位。这种情况决定了**只能把其工作重点放在全国性的重大的方针*的制定上,而把一些具体事务交给地方去办。如果事无巨细统由*包揽,则很可能使**陷入事务主义,整天拘泥于小的具体事情,而不可能担负起为国家发展5
对于**应该肩负什么样的职责,周恩来在1951年4月6日主持政务院第七十九次政务会议讨论《关于第一届全国工业会议情况的报告》等文件时说:这次会议,划分了*和地方工业的范围,现在*不但不要妨碍地方的经营,还要把原来“统”过来的再放出去一些。这样做的好处,除陈云同志所说的三种(积累资金、积累干部、集中领导注意力)外,还有一个好处,就是*部门不会忙于企业事务,不会成为企业机关,而成为全面领导企业的机关,这样就有力量和时间注意发展方向、发展规律和掌握*,这样就可以提高了。*要先出来,才有时间考虑发展、提高和计划的问题。*把完成生产数字、完成基本建设和实行经济核算事放到地方上去,才能有时间去加强领导。他还指出:“特别是因为我们搞社会主义,为最大多数人民谋最大利益,集中最大权力,做最大的好事,人民比较满意,在这样的情况下做错了一点事情,容易为人民谅解,这就使我们很容易忽视发扬民主而犯官僚主义和主观主义的错误。”6
1956年9月25日周恩来接见卡达尔·亚诺什率领的匈牙利劳动人民党代表团时,向外国客人介绍了中国处理*与地方关系的经验,他说:在*和地方分权问题上,我们的做法是,对可以给*也可以给地方的权力就多给地方一些。这样*可以抽出更多时间来注意中心问题,少犯一些错误。7
二、调动*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
中国在进行社会主义*和建设事业时,周恩来认为既不能片面追求集中、统一,也不允许各自为政;既不要犯本位主义,也不要妨害地方的积极性。他指出:“在*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地方的积极性,才能使各方面的工作生气勃勃,否则就死气沉沉。只有广大人民在生产中发挥了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提高他们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水平,也才能更有效地克服官僚主义”8。
1951年周恩来在全国秘书长会议上作报告,当谈到财政问题时指出,要继续巩固财经统一,但不应妨碍地方积极性。他说:“在*统一领导下,应留给大行政区、省以至县以因地制宜的权力。*如此,地方亦应如此。过分统一的倾向是不对的,应该在适当的情况下,让地方分管,有计划地发挥地方的积极性。”9
中国自近代以来积贫积弱,长期以来陷入落后挨打、挨打更落后的恶性循环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国家一穷二白,发展生产力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怎么样更好更快地发展生产力,是中国领导人所关注的最重要的问题。建国初期,为了抑制恶性通货膨胀、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并且支援朝鲜战争等,实行了*高度集中统一的财经制度,在实践中也取得了国民经济快速恢复的形势。朝鲜战争结束后,国内进行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重点是苏联支援的156项。由于国家经济基础差,底子薄,国家工业化又处于起步阶段,为了提高有限资金的利用效率,“一五”计划的各项建设工作主要是由*实施的。到1956年“一五”计划的若干指标已经完成,国家工业化有了一定的基础,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取得了重要进展。各个地方这时也有了发展地方经济的强烈愿望。如何正确处理*与地方关系,发挥*与地方两个积极性。*在听取一些部门的汇报后,做了《论十大关系》的重要讲话,提出要发挥*与地方两个积极性。
1956年6月15日至30日,周恩来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时就*工作中的几个重要问题(*、财政工作、职工群众生活、文教工作和反对官僚主义)作出说明和解答:“在*统一领导下实行*与地方的适当分权,是为了更能发挥地方和广大人民发展生产、加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样,就更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这种职权的划分。具体表现在各种*上。”“过去我们提出了在发展生产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逐步改善职工群众的生活的方针,这是正确的;反过来说,我们适当提高职工的工资,改善职工的生活,正是为了促进劳动生产率的进一步提高。”10
鉴于现实工作中集权过多的弊端,周恩来提出了要在*改革中实行*与地方适当分权的思想。他认为分权的动因是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实行*与地方分权,是为了发展生产,不是为了缩小生产和妨碍生产”。1956年6月23日周恩来在**会议上讲话,针对集权过多给生产力发展带来的种种消极影响,说:“毛*论十大关系的中心,就是动员一切力量来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在这个前提下提出了分权给地方的问题,以便于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也便于动员全国广大劳动人民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社会生产力大发展不能光靠集权。苏联过去集权多了,地方权小了,这是一个经验教训,是一面镜子。”有些部门有这样的顾虑,怕分权后分散力量,影响生产、基建、技术和计划。”其实,“实行*与地方分权,是为了发展生产,不是为了缩小和妨碍生产”。“过去担子一个人挑,现在很多人挑,可以大大发展生产力。”*要分一部分权力给地方,“主要的是为了增产,而不是分产,这是大原则”;“主要的是使地方有权,有权才能动员”,“有权就能增加生产”。不要怕分权,“适当分权给地方就会更好地集权于*”。“*有权,地方也有权,真正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11 “分权的目的是为了增加生产,而不是减少生产。过去,力量没都用上,厂矿动用200元以上就要报*批准,给地方的权很少,使得地方有力无处用,*住了。现在是全部用上,生产会发展起来。”121956年6月30日,周恩来总理在一届*第三次会议闭幕会上的发言中就*与地方事权调整问题着重指出:“在*统一领导下实行*与地方的适当的分权,是为了更能发挥地方和广大人民发展生产,加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样,就更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13
三、反对*与地方关系中几种错误倾向
在社会主义国家里,集权太多必然管得较死,形成僵化的管理*;而分权太多必然造成资源分散,削弱整体效能,妨碍国家发展战略顺利进行。对此,周恩来在开国之初主张采取“在*的领导下发挥地方的积极性”的方针,来协调*与地方集权与分权的矛盾。
周恩来在*与地方关系中既反对*集权主义,也坚决反对地方封建割据和地方分散主义。中国是一个经历了长期封建主义发展的国家,近代以来在*统治日益削弱的情况下,地方割据、军阀混战的现象时有发生,对中国的发展形成了很大牵制。反对封建割据和分散主义是**成立时所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早在1949年12月,周恩来就指出*与地方关系“在今天的情况下,我们还不能完全做到集中和统一,但也不允许各自为政。我们实行的是民主集中制,不是封建割据。要既利于国家统一,又利于因地制宜”。14 在这里,周恩来把*与地方关系看成是“上下关系”,强调了集中和统一的必要。这对当时各军队地方还没有完全整合统一的情况下,对防止地方“割据”现象的发生有着重要的警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