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8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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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1 19:35
商务部发布“十二五”期间加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旨在大力开展信用产品和服务应用,以提升市场透明度,促进商业诚信。
首先,推动企业间信用销售,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通过信用调查、评估等服务降低风险,发展信用销售。
其次,鼓励发展信用消费,零售企业与银行、保险机构合作,创新信用消费模式,开拓消费市场。
推动内外贸信用险发展,建立信用保险风险补偿机制,降低企业信用销售风险。
支持商圈融资发展,加强与金融和担保机构合作,重点支持中小商贸企业信贷融资,缓解其融资难题。
鼓励商贸企业运用多种融资方式,金融机构向信用认证或评级的商贸企业提供小额信用贷款,开展创新融资业务,大型流通企业为供应商、分销商和客户提供信用支持。
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和服务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和市场监督,保障消费者权益。
确保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为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为加强对“十二五”期间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的指导,建立良好商务信用环境,推动我国商务事业发展,2011年11月9日,商务部以商秩发〔2011〕422号印发《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分高度重视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明确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教育、逐步改善信用环境 、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积极促进信用服务业发展、大力开展信用产品和服务应用、切实保障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顺利开展8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