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29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2:11
我不觉得福尔摩斯在犯法,现在的法律太不考虑人性了!根本不给诚心改过的罪犯一次机会!其实好多案子福尔摩斯都“包庇”过,如《第二块血斑》、《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但福尔摩斯也下过狠手,如《斑点带子案》,福尔摩斯亲自杀死了罪犯。这要看罪犯勇不勇于改过。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2:06
呵呵,我很欣赏他的做法!虽然违背了法律要求,但这是他自己的意愿!他追求的只是,是解决问题的快感,他愿意在不触动法律的前提下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一些事,而且他有能力,他做到了!
在那个时代的英国,这种几近冒险的行为是很受青睐的吧,他才华横溢,他骄傲不群,他带着他独有的光芒,他也不缺乏严谨外的浪漫......如果可以,就听从自己的心,践踏掉那些令他厌恶的东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2:09
这就是他人性的一面.
他也因为需要证据直接入室行窃.书中说连死板的英国法律都显得有人性,为其赦免.他认为正义常在.当被害者是个恶贯满盈的坏蛋时,他会认为行凶者是正义的.虽然正义地杀了人.就像他对莫里亚帝教授一样.
这在英国侦探史上很常见,波洛不就放走了东方快车上所有参案人员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2:07
拿一个人的生命做筹码,比较正义与规则孰重孰轻,福尔摩斯他选择了正义,就这么简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2:03
这不叫包庇吧。
福尔摩斯只是从道德的层面上考虑凶手不应当受到惩罚。毕竟有些恶贯满盈之人已经无法感化,只欠一杀了,死在凶手手里和死在绞刑架上也没什么区别。
我倒是很喜欢这种做法,虽然不合法,但更像是一个侠客的做法。也就是这个原因,我喜欢福尔摩斯超过喜欢柯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