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历史沿革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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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11:18

1956年11月,上虞县成立了“搬运服务站”,采用了政企合一的管理。此站实行统一的计划、调度和运价管理,旨在实现交通运输的高效组织。随着时间的推移,1958年7月,搬运服务站被撤销,取而代之的是设立“上虞县民船搬运管理所”。同年10月,该所并入地方国营上虞县运输公司,进一步整合了运输资源。1962年4月,地方国营上虞县运输公司被撤销,取而代之的是“上虞县航运搬运管理所”,其中搬运装卸部分复建搬运服务站,隶属于上虞县工交局和县航运搬运管理所双重领导之下。这一时期,上虞县的交通运输管理架构经历了多次调整和优化。

1962年12月,上虞县实行水陆分理,设立“上虞县搬运管理站”,负责陆上民间运输业、农村和城镇副业运输及个体运输的管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1980年8月,上虞县搬运管理站改名为“上虞县公路运输管理所”。1982年2月,该所与县车辆监理站合并成立“上虞县交通监理所”,设立运输管理、车辆监理、路政管理、财计行政司个股和一个路检队,进一步加强了交通运输的综合管理。

1987年9月,上虞县公路监理工作移交门管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设立“上虞县公路稽征所”,恢复“上虞县运输管理所”。两所均成为全民事业单位,隶属于县交通局领导,实行经费自理。为便于行业管理,两所合署办公,实行“二块牌子、一套班子”,下设一个省级三角站检查站和7个管理站。1992年,上虞县“撤县设市”,“上虞县运输管理所”和“上虞县公路稽征所”分别更名为“上虞市运输管理所”和“上虞市稽征所”。1997年,设立“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管理办公室”,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合署办公,行政隶属上虞市交通局,业务上隶属绍兴市运输管理、公路稽征处,系全民事业单位。

2004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遵照有关法规条文,并根据虞编〔2004〕7号文件,上虞市运输管理所更名为“上虞市道路运输管理所”。这一更名反映了法律法规对交通运输管理的新要求,也体现了上虞市在道路运输管理领域的持续改革和现代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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