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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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07:35
根据《省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6]4号)文件精神,持证退休职工的一次性奖励费由退休时所在的企业支付。如果企业不愿支付,可申请劳动仲裁。市属企业倒闭或改制后职工再就业的,由退休时所在企业支付。市属企业倒闭或改制后职工个人缴纳养老金的,至市人社局人才中心登记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金。自由职业者个人缴纳养老金的,年满60周岁时在所属街道、社区登记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