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3:22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试用期工资可以是正常工资的80%,3500*0.8=2800,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显然,你们单位的做法是合法的。如果过了试用期,还支付2800(似乎不大可能哦),哪你可以询问人事部工作人员。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如果单位支付的工资比劳动合同上的约定少,这就属于克扣工资,建议到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劳动合同是3500?那你就要跟领导说下,让他不要忘了
如果合同上没写清楚就麻烦了他不给你也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