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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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05:59
租赁合同中需明确物业费承担方
出租房的物业费用在租赁双方之间如何分配,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若承租方与出租方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物业费,并且物业管理公司也同意向承租人收取,那么物业费应由承租人支付。若租赁合同未对此进行约定或明确由房东承担,则物业费由房东承担。如承租人到期未支付物业费,房东需承担连带缴纳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指出,业主需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有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但业主负有连带交纳责任。对于已竣工但未出售或未交付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总结,租赁合同中明确物业费承担主体至关重要,避免后续纠纷。房东需了解物业费的承担原则,确保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