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加名字就是夫妻双方所有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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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14:45

如果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名字那就证明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夫妻双方所有,如果双方进行离婚的话,就需要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进行协议离婚的话双方就需要进行协商分割。 房产以登记发生效力,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加上另一方名字的,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若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撤销赠与:
1.赠与人有证据证明因赠与给赠与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2.被赠与人对赠与人极其家属有侵害行为;
3.被赠与人有严重损害赠与人利益的行为。提供的必要信息较少,依据以前处理的婚姻案件经验
对于房产分割纠纷如何判: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房产分割纠纷涉及“房产加名”方面。
对于您的房产分割纠纷的权益,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需要您提供如下证据(具体需要联系律师确定):
1、商品房有加名情形的证据
在判断您与配偶房产分割纠纷的因素会很多,需要综合考虑才能做出判断,所以您提供的更多信息对的判断更有利,比如:
?举例来说:
1、婚前加名,通常是指将本人或配偶在自己房产证上加另一方或者第三人名字的行为,此时房屋就属于房产证上的人共同共有。
2、婚后加名,通常是指将本人或配偶在自己房产证上加另一方或者第三人名字的行为,此时房屋就属于房产证上的人共同共有。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首先就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确定,确定好之后双方在进行确定如何进行分割。如果双方能够进行协商就进行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上将财产分割内容明示清楚,如果有争议可以通过诉讼离婚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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