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0:13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小时前
1、你在2月6日之前属于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离职,只需提前3天申请即可。
2、只要你能证明你确实在那家单位上班,且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只要证据确凿,可去劳动仲裁申请,他们需支付11年12月6日开始的双倍工资。
3、另外,不管你是以何种方式离开单位,只要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他们是不能不支付你工资的,就算造成了损失,也要他们提供书面的证据给你,如果没有,你都可以去劳动仲裁申请,要求他们全额支付你的工资。
4、至于你说的拖欠工资一事,你能拿到书面的证据吗,如果不能,那不提也罢。
最后,我认为这件事情上你没有错,试用期本来就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否则为什么要有试用期,既然你觉得不合适提出离职,那单位就应该尊重你的选择。如果单位拒不结清你工资,请尽快向劳动部门投诉。12333投诉热线和劳动仲裁部门
热心网友 时间:2小时前
劳动仲裁 不行去
热心网友 时间:2小时前
入职前有没有约定,如果约定试用期的离职、请假薪资是如公司所做,公司是遵照民事经济合同和你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按劳动法来申请仲裁要回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