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0:4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21:47
需要给予相应的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应该报交警,进行事故判定,确定事故责任。如果对方要求赔偿误工费和车辆贬值费,应该找保险公司理赔。如果保险公司不愿意赔偿误工费和车辆贬值费,那么可以让对方进行起诉。
法律分析
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应该报交警进行事故判定,确定事故责任,按责任划分进行赔偿。若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财产损失赔偿标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21:48
交通事故进行赔偿时被对方设施勒索的,可以报警处理,让到现场对赔偿的问题进行调解,如果对方不同意调解的,可以让其向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划分有四种情况,分别是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以及同等责任。总有一些人心术不正,有人想着逃避责任,有人则想着趁火打劫大捞一笔。故意利用交通事故进行讹诈是碰瓷行为,是违法的,若手中有足够的证据,完全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若不是碰瓷讹诈,对方只是提出过高赔偿要求,顶多算是“全责对方狮子大开口”,若要求不合理,肇事人完全可以拒绝,告知受害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即可。对于过分贪婪的行为不能一味容忍退让,要钱一分不给,迫使对方向提起民事诉讼,需要赔偿多少由法律决定,判定赔偿多少就赔偿多少,该承担的责任绝不逃避,不该承担的责任绝不背锅,法治社会讲的是公平公正。交通事故结案主要有以下三种:(1)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2)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3)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这时候一般就走民事诉讼的程序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21:46
肯定不会有。让他闹去,没事的。我以前保险公司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21:49
车辆贬值费用的赔偿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大的争议,有的地方认为是间接损失,有的地方认为是直接损失,因为法律规定,对于间接损失是不予赔偿的。
比如北京市,就支持车辆的贬值费用,而河北省就不支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21:49
损坏不严重的话,一般不会支持贬值费。但车辆严重损坏,司法实践中是有支持贬损的案例的,但贬损价值需要专业鉴定机构进行评估。
可以确切的说,车辆贬损费是有过判决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