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1:12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17:51
若被背书人栏未记载贵公司名称,则该票据背书是连续的,不受影响;
若被背书人栏记载了贵公司名称,而背书人签章是第二家公司的,需要由贵公司及贵公司前手出具情况说明,表明背书真实性,承诺承担经济风险;或者由贵公司前手将被背书人红线更正为第二家公司,并出具相关情况说明。
具体操作方式和说明格式最好与承兑行确认。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17:51
最后是无法承兑。
只有让出票人从新开具。各个后手都有对贵公司和出票人的追索权,所以付款义务是免不掉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17:52
如果你的上一手已经把你的名字填写了,那么这就属于背书不连续,就要出证明了,具体怎么出得问出票行。如果没有写你的名字,那就无所谓了,一样可以用,只要汇票背书连续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