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7:01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天前
购房者是有权选择退房的。只要开发商所规定的交房期限超越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最大时限并且在该期限内,购房者已经向开发商进行过多次书面提醒,然而在三个月之后开发商仍然无法如约履行交房义务的话,那么此时购房者便有权利请求解除合同关系并退还购房全额款项以及双方同意分担的其他费用和收益。在此过程中,开发商还有责任依据合同条款的约定,对购房者在提交购房款项之日至实际退款之日期间的活期存款利息进行补偿,同时按照事先设定的违约金额度,向购房者支付相应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