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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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棚改之外,购买服务在土地储备融资领域展现出新机遇。财预[2017]87号文虽对购买服务范围有所限定,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财综[2016]4号文件为土地储备融资提供了可能。该文规定,自2016年起,可以购买土地征收、收购等涉及的拆迁安置补偿服务,以及通过采购进行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如基础设施建设。这为金融机构提供了支持特定项目实施主体融资的法律依据。
然而,87号调了服务和工程的边界,严禁将建设工程打包成服务。土地储备的征收补偿属于服务范畴,允许通过购买服务实施,而前期开发则需按采购工程操作。购买服务项目如拆迁安置补偿,需要遵循“先预算后购买”的原则,并且期限限于中期财政规划期内。
地方文件如“成办函[2017]65号”和“穗府规〔2018〕4号”进一步细化了购买服务的内容,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费用以及土地储备前期工作。土地储备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土地出让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债券等,其使用需经财政部门严格管理。
总的来说,土地储备的购买服务方案在实践中具有可行性,通过规范融资,有助于控制地方的债务扩张,降低金融风险。2018年,这一模式将从探索转向更积极的实施阶段。金融机构可以根据这些为土地储备项目的融资提供支持,同时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