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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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19:06
2008年5月1日灶具新标准实施以来,没有熄保的灶具不可以销售。事故处理上可能得先花钱走技术鉴定路子,而结论不一定会指向“熄保”。是“熄火保护”装置,加上“自动”俩字会有画蛇添足之嫌。
先说用户的问题,看看产品是否为新国标实施之后的产品(之前的未作强制要求),有无购物凭证;灶具有无维修或拆除熄保装置的经历与记录;确证自身没有使用与管理错误,确证事故与熄保缺失有直接关系……说白了,就是证据链问题。
理论上可以找的单位很多,实际上可以找的又很少,因为它是个复杂的技术活儿——“对口”的部门不明确,对应的法律也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