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郑老师,我想咨询个人印书的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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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11:17

我国《出版管理条例》规定,非法出版物是指不是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图书、报刊和音像出版物,以及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未经批准擅自出版的出版物。个人出书由于没有书号、刊号,不可以在市场上流通销售,不能称之为出版物,更准确的称呼应为印刷品。如果这些印刷品只是为了个人纪念收藏或是小范围赠送给亲友,则不应属于非法出版物,但如果将其推向市场流通销售,无论是在实体店还是网上都属于非法出版发行。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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