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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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10:01
这个问题,主要看两者相互矛盾的要求合不合理。原则是满足合理的一方。对于不合理的一方,要善意地的解释清楚,不是没孝心或知恩不报。不能用生硬无情的态度使对方误解自己。
“衣食父母”与“救命恩人”提出相互矛后的要求,你会满足谁?。这个问题不好一概而论,而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正确处理。虽“衣食父母”并不等于“生身父母”,但也是有恩于已或自己依赖的人,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当然也是应该的。
.请注意:“衣食父母”与“救命恩人”之间,提出的要求是相互矛盾,并非一致,这就难免有是非、对错、是否合理、合法之嫌。如果双方所提要求相互一致并无矛盾,而且也合情、合理、合法,应该尽最大努力均满足双方要求。如果双方所提要求虽有矛盾,但在情理之中,又均不违法,也应让双方要求尽量满足,而让双方满意。
假如双方所提要求不仅有矛盾,而且其中一方明显有悖人之常理,且又违犯 社会 公德,有违国法之嫌,显然这种要求是不可能于以满足的。但处理千万不可掉以轻心,简单粗暴,而应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真心诚意告之对方,为何难以满足的道理,以取得对方的理解和信任,而不至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误会。对于合情合理合法的要求,只要在能力范围之内,尽力都于满足。
当然满足衣食父母,没有父母的养育之恩哪来自己的血肉之躯。至于救命恩人,中国的伦理道德是施恩图报非君子。给人一点好处就指望别人感恩他说明此人心术不正。当然,对于被救的人应该点水之恩泉涌相报,知恩图报才是君子。当"衣食父母″与"救命恩人"提出问题或条件相互矛盾时应该先满足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