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5:45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13:19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只要按照规定提前提出即可,如果单位拖欠工资:
1、跟老总谈判,分析其中的利害关系,首先以一种相对的友好的方式沟通过解决。
2、若谈判方式无法解决,则要开始寻找法律途径。首先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3、也可以直接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左右,若你胜,则费用全由公司承担。
4、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内到起诉。
5、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希望对你会有所帮助。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13:21
去劳动局告他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13:23
如果因为合同到期,或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报告,老板没的批准离职,可以找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解决,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和工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
2、原劳动部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