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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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07:34
这种函不能写的太露白,否则就可能构成名誉侵权,到时候吃不了兜着走.我建议你只要写明谁谁谁因个人关系已经向公司提出正式离职,不再担任什么职务,且已经于几月几日正式办理交接手续.现发函告之,具体业务由谁接管.祝你公司事业越来越好,职务节节高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