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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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06:47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中有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 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该《通知》同时规定:企业的上述支出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