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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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5分钟前
1、按揭贷款购房取得的房产证,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不经过贷款银行的同意,是不能增加、减少或者变更产权人的。
2、因为按揭贷款购房的房屋产权是要进行抵押登记的,贷款银行是抵押权人。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零四条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