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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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22:18
在正常情况下,出口方接到信用证之后,必须立即审核,在确认信用证符合合同的约定,全部条款都可以执行之后,就可以安排备货,或者安排生产.当货物备齐之后,就可以安排订舱配载,
在确定了发运日期后,如果是法定出口商检的商品,就必须提前安排商检,一般应该在船公司通知向港口送货前一周商检.
在货物发运之后,取得提单,就可以将信用证要求提供的其他单据一起,送交银行议付.
如果信用证经过审核,发现与合同不符,或者无法执行的条款,就必须立即要求开证申请人修改或者删除无法执行的条款,直至信用证完全可以接受为止.
一般应该在向商检局报检和报关之前,制备全套单据,
用于报检报关,订舱配载,以及议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