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7:26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05:04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费、各种补贴和津贴,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费、奖金、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05:00
请补充说明,解除合同的主观因素,是单位要求还是个人要求,还是双方协议解除?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05:00
1:是谁接触劳动合同,公司主动要求还是个人要求
2: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是有赔偿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3:个人要求的,只有一种情况下公司需要支付,即签订了保密协议,有竞业的,公司会按月给予补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05:06
1、解除劳动合同,是哪方提出的,是劳动者提出的还是用人单位提出的,如果是劳动者提出的,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过错?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来的,是什么原因提出来的,理由是什么?因为你说的不明白。所以不能准确的回答你。
2、如果是你不存在过错,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是需要支付赔偿金(另外,你是否是按照规定支付补偿金的情况,你描述不清楚,暂且按照赔偿金处理),赔偿的标准是按照你上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你在该企业工作的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的月份计算,赔偿金额包括津贴、补贴、加班费的,这些都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3、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方法:从你入职之日起到解除之日,按照每年两个月计算,不足半年按照一个月,如果你是08年1月1日前入职的,则08年1月1日前的按照一年一个月,之后的按照一年两个月,二者相加。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05:04
补偿金额为:工作上个年度的年工资除以十二个月。该工作包括福利等等。所以你说有没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