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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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12:16
货物运输保险业务的承保方式一般分为直接业务和代理业务。直接业务是指由保险公司直接接受投保人投保,并直接订立保险合同的承保方式。直接业务按保险合同的不同形式分为逐笔签单业务和预约统保业务。代理业务是指保险人委托代理机构代办保险业务。货物运输损坏保险能理赔吗
且看以下分解。
当投保的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收货人或被保险人应在货物运抵保险凭证所载明的目的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10天内向当地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并会同保险公司检验受损的货物。否则,或者10天后发现保险货物受损的,保险人均不予以受理。对于提货不着的货物,可以从承运部门宣布提货不着之时计算申请期限。至于具体检验的时间,则不受10天申请期限的。特别是对于批量大或较精密货物的检验应该给被保险人以安排劳力、筹集工具、聘请工程技术人员等的准备时间,以利于定责准确、定损合理。
当货物抵达时,出现损害或有异状:
1. 切勿将未加批注的交接回单交给承运人或货代公司,除非后者出具保函。
2. 取得承运人或货代公司签发的损坏货物证明或短装记录或货物残损清单,或者在提单或承运人送货回单上注明损坏/灭失。
3. 当由集装箱运送时,如集装箱运达时被损坏或铅封破损、遗失、铅封与运输单所列不符,请保留所有残缺或异常之铅封以作进一步鉴定并确保此集装箱的理货员在他的理货单上注明损失或异常,并从该理货公司获得一份损失/残损报告副本。
4. 如果估计货损价值超过免赔额(如有免赔额),立即申请授权的检验员和承运人检验员或其代表进行联合检验,同时通知保险人。
5. 立刻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承运人和/或责任方货物损坏/遗失情况,并告知,你将在承运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内追究其责任。
以上财产损失安全小知识
出自裕祥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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