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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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21:13
国家补偿的青苗损失费从法律上来说是归土地承包人所有,但他得到这个收益是因为你的劳动才得的,虽然没有合同,也应按你们当时口头约定的比例(即如果不被征用,到收益时,你占几层,主人占几层)分成,如果因没有合同就不能证明这块地是你们种的,那么,如果不被征用,到小麦收割时他也可以自己去收你的劳动成果,而一点不分给你?显然是不能的,如果他不给分成,你可以到提起民事诉讼,只要找到证人证明这地当年的确是你们种的即可.记住,民事诉讼是谁主张,谁举证,如果没有人肯出面同你作证的话,那就有点难,以后从事类似活动要记住签订合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21:16
地上附着物应当属于耕种者所有,补偿费用也应当是你们所有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21:14
按照一般规定来说,如果在不签合同的情况下应该是赔给地原有的主人,还是好好的请给律师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21:16
你叫你掺什么 地又是我出钱。 赔了还要分你??这什么道理。 租了就暂时是你的。 哪还有自己出钱租了 赔了还要分他。 又不是说地免费给你们耕种。 我是出了成本要回那2千和1千5很正常的 别说一半分了。 哪怕是1毛钱。 都不想分他。 去告他。 你说我租你房子 我发财了要不要也分你点红呀??? 这人怎么那么不要脸呢。 那租房子的不是很亏??发工资得给房东钱了???哈哈。 告他 。 能证明是你种的就行的。 哪有没劳动就想有收获的N极不要脸的人呢 支持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