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弗朗西斯·戴维斯早年生涯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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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弗朗西斯·戴维斯于1795年7月16日出生于伦敦,父亲塞缪尔·戴维斯在东印度公司任职。他于牛津大学赫特福德学院毕业后,于1813年18岁抵达中国广州,被东印度公司聘为抄写员。


戴维斯以其语言和外交才能受到关注,爱好中国文学。在公司任职期间,他翻译大量中国文学作品成英文,成为公司的“中国通”。1816年,他被指派陪同亚美士德勋爵前往北京,寻求晋见嘉庆帝。1832年,他被选为公司在广州的特别委员会*,主理公司的在华贸易业务。1824年,戴维斯成为皇家亚洲学会的创会会员之一。


1833年,英国国会通过法案终止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之专利权,撤销特别委员会,设立驻华商务总监,并向*负责。戴维斯成为东印度公司在华的末任大班。1834年7月15日,首任驻华商务总监律劳卑勋爵抵华履新,在澳门办公,并立即委任戴维斯为驻华商务副总监。不久,律劳卑擅闯广州,触发“律劳卑事件”,10月11日病逝澳门。驻华商务总监一职由戴维斯接替。


英商在对华贸易的议题上出现不同看法。一些英商认为,强硬手段不可行,最终导致律劳卑客死他乡,使英商遭受重大损失。另一部分英商,如渣甸等人认为,英国需要以武力洞开守旧的中国门户。戴维斯根据他在华多年经验,认为中英两国应保持现状,免生争端。他上任后,没有对主张自由贸易的英商表示同情。85位英商在戴维斯上任后不久,向英皇威廉四世发联署信陈情,要求罢免戴维斯,改派一位军人担任商务总监,要求派遣军队来华,以雪律劳卑被辱之仇,和强迫清廷开放门户。受到英商的压力,戴维斯上任仅百余日后,便在1835年1月宣布辞职,返回英格兰,商务总监由G·B·罗拔臣爵士接任。


扩展资料

戴维斯(John Francis Davis 1795—10),又译爹核士、德庇时、大卫斯、德俾士等。英国人。他是一位中国通,18岁就到了广州,在东印度公司任职。1816年作为英国使团随员到过北京。1833年英国成立驻华商务监督署,被任命为商务监督。1844年5月7日,戴维斯抵港,5月8日就职第二任总督,并兼任英国驻华公使,直至1848年3月21日,任期4年。他对中国文化很有研究。戴维斯给自己起的中文名字叫德庇时。晚年,他隐居布里斯特尔,潜心中国历史文化的研究。1876年获英国牛津大学荣誉博士学位。10年去世,终年95岁,是享年最高的一位港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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