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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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9小时前
一、在长春市办理“抵押权人查询抵押人用于抵押的土地登记情况(200件以内)”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看原件留复印件。)
2.一般情况需提供:查询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3.一般情况需提供:抵押合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留存原件1份。)
4.一般情况需提供:借款合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
5.一般情况需提供:介绍信(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4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