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的,紧急求助,求各位法律大神进来帮我分析下,非常感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3:45

我来回答

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13:49

1、用人单位注册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都有管辖权,所以你可以在南宁申请劳动仲裁;

2、以未交纳社保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等30天;

3、除了可以申请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还可以申请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4、你们最好达成协议,再撤诉;追问公司说以前签的试用期劳动合同和转正是一起的,这个说法成立吗?

追答什么叫一起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13:50

上述情况下,建议先调解好方案并取得钱款后再行撤诉。
若公司确实有拖欠工资的行为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通过30日辞职申请,公司的说法不成立。
当然若调解成功的,用人单位必要要求你签署离职协议,届时取钱签字撤诉。追问公司说试用期的合同就算是正式合同,但是我从来都没有签过什么合同的,公司这种说法合理吗?我手上也没有一份签过字的劳动合同,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13:50

你好,建议和解。但是和解也不一定先撤案,可以在劳动仲裁庭的主持下和解,并制作相关文书。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