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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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22:08
瑞士民法典的编制结构独特,以不列入序列的《导编》开启,从法律适用和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开始,涉及各州法律的关系等内容。接着是分为两章的第1编《人法》,关注自然人和法人的法律地位。第2编《亲属法》则包括婚姻法、亲属关系及监护权三个部分。继承法在第3编中,分为继承人和继承两章。第4编《物权法》的核心内容包括所有权、物权(如役权、土地负担等)、动产和不动产的权属登记。
不列入序列的《终编:适用规定与施行规定》编序号,进一步细化了法律条文。第5编《债务法》分五个部分,涵盖了债的发生、效力、消灭、各类契约关系、公司与合作社、商业登记与商号、以及有价证券等。尽管这部分条文数量众多,共计1186条,甚至超过前面四编的总和,但这种“尾大不掉”的现象反映了历史发展和实际需要,而非理论上的问题。
瑞士民法典在编排上的另一特点是将“人法”和“亲属法”置于“物权法”之前,遵循了法国民法典的模式,与德国民法典有所区别。瑞士民法典没有总则,而是将契约法的成立、履行和解除规定推广到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中,如撤销契约的规定需通过专门的条款来实现,形成了独特的适用方式。
瑞士民法典是一个很有特色的法典,对我国的民事立法有很大影响,值得我们专门对之加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