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也有期限的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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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03:57

业主大会确实有期限。
业主委员会的任期通常为三年至五年,具体年限可以在《议事规则》中约定,并且可以连选连任。
业主大会的职责如下: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4、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5、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6、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7、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8、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9、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
10、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综上所述,业主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五年,可连选连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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