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过两次房屋征收调查登记拆迁时应当按照哪个补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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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20:23

按道理应算是违建,按照那一次补偿你得看那一次测量更仔细,哪一次包括你的建筑面积,装修各方面都登记了。第二次违建是在拆迁范围划定之后建的,一般只给成本价,或者以房产证上面积为准,其他算是附属物补偿。一般以第二次为准。追问两次都拍照测量了 第一次拍照过了大约三四年我们家才改的新房子 然后第二次统计是在去年的时候 新建房屋也算是违法? 并且我们这边这次的征收没有在哪个小区的规划范围内 县里公告中也没有这一块 他给我一块拆迁 这个该怎么算

追答第一次测量也就意味着划定了拆迁范围或者是两次不是一个拆迁单位,第一次没谈拢就没搞,按道理中间不可能间隔这么长时间。应该是按照第二次的走。那你的房产证上登记的面积是多少呢,超出的就算是违建,因为没有经过城建部门的批准。如果没有房产证的话,那这些是一块给你计算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20:23

拆迁一般来说都是以调查登记为参考,但是事实都是拆迁方和拆迁户之间商量,互相让步的结果。如果是*强制拆迁,你也不用争取了。如果是开发商拆迁,你可以适当的争取一下。追问我们这边*事处和开发商是一腿子的

追答那就没办法了 !呵呵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20:24

拆迁一般来说都是以调查登记为参考,但是事实都是拆迁方和拆迁户之间商量,互相让步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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