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7:51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13:55
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第一、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的证人。否则,因为如果其本人也是司法机关调整的对象,就难以保证他认真履行保证义务。第二、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第三、保证人应当享有*权利,其人身自由没有受到*。公民被剥夺*权利的,就不能充当取保候审的保证人。第四、保证人应当有固定的住所和收入,在被保证人所居住的地方有自己常住的住所,有稳定的收入。以上四个条件保证人必须同时具备,司法机关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保证人进行筛选,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责令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采取提供保证金方式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